某单位某工程仲裁案律师团队服务选取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某工程仲裁案律师团队服务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BPJX-F3001
三、项目概况:
(一)我单位于2017年曾招标一项施工项目,该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包干制,招标完成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开工日期推迟将近两年。该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报给我单位项目结算金额严重超出了当初中标金额。沟通无果后,施工单位向我单位申请仲裁。现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我单位解决此案。
(二)项目预算:0万元【基础价10万元+风险减损每1万元获取3%的提成(封顶40万元),基础价+风险减损提成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
(四)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审合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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