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昆明新都项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采购人”)为对昆明新都融资租赁项目出现的债务人违约导致的采购人资金无法回收的风险开展债权清收工作,采取诉讼等法律清收手段,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债权清收提供法律服务。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采购结束后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署合同。本次采购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名称: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昆明新都项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采购人1笔融资租赁业务债权清收,债权基本情况如下(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谈判申请人可另行通过联系人获取):
项目名称 |
昆明新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售后回租项目 |
出租人 |
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承租人 |
昆明新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昆明新都置业有限公司) |
租赁方式 |
售后回租 |
租赁物 |
承租人资产项下雨水管网、污水网、供气管、煤气管、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管网、电信线路管网、交通信号新路管网、中水管网等 |
剩余债权本金 |
项目初始投放本金15,000万元,目前剩余债权本金约7500万元人民币(最终诉请的债权金额将包括剩余全部租金、违约金等,以根据合同约定最终测算的金额为准) |
租赁期限 |
合同约定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时间为2026年1月9日,因2023年租金支付已发生多次逾期,公司已宣布项目整体加速到期 |
债权担保措施 |
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2处不动产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2处房产估值约2800万元)、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连带保证担保 |
违约情况 |
本融资租赁项目承租人2023年租金已发生多次逾期,且经采购人多次催收仍未归还,采购人已宣布对融资租赁项目剩余租金整体加速到期,要求承租人偿还剩余全部租金,并拟对承租人及各担保人采取诉讼措施 |
合同约定管辖 |
合同签订地昆明市西山区或采购人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
(二)采购内容: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昆明新都融资租赁业务债权清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执行等全部诉讼阶段(包括如为实现债权清收或为实现最终诉讼目的,需要对不同主体或法律事实提起多个诉讼或多次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等情况)的诉讼方案设计、案件代理、资产排查、执行等诉讼活动及非诉催收法律服务(如债务人、担保人等进入破产阶段的,也包括破产阶段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直至上述债权全部清收完成时止。
(三)相关要求
1.服务期: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执行等全部诉讼阶段直至上述债权全部清收完成时止。
2.服务质量要求:谈判申请人应做到“全面服务,及时响应,及时回复,及时解决”,服务团队人员不得低于3人,其中含1名总负责人,2名项目主办人员,人员配备需相对固定,谈判申请人需履行保密义务,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3.报价要求: 本次昆明新都项目融资租赁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方式拟采取定额收费方式,该报价金额(含税)为包干价,包含人工费、办公费、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函证费、快递费等所有费用。费用支付方式为按照诉讼节点或债权清收进度分期支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谈判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执业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经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审批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资质,成立3年以上(2020年10月以前成立),且执业律师超过20人。
2.项目负责人及类似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需指定1名项目总负责人,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不少于八年的执业经验, 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3个或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服务项目或类似项目);指定2名项目主办人员,主办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不少于五年的执业经验,有相关类似业绩;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服务机构另需根据项目情况配备其他团队人员。
3.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相关的重大违约和履约方面的诉讼记录、服务范围内没有严重的投诉问题;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内容
围绕公司昆明新都融资租赁业务债权清收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直至债权完成清收,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执行等全部诉讼阶段的诉讼方案设计、案件代理、资产排查、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
(2)配合诉讼推进的非诉催收及风险化解法律服务;
(3)如债务人、担保人等进入破产阶段的,也包括破产阶段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4)其他与债权清收相关的法律服务。
2.服务地点
服务团队常驻地需在【昆明市】,对在云南地区办案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和经验。
(三)其他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分别参与竞争性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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