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交通物资公司”或“公司”)拟公开比选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参与公司审查、修订合同和法律咨询等工作。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蜀道投资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比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最高限价:9万/年
四、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分所或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唯一授权,须提供总所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同一个事务所的多家分支机构不可同时参加比选);
(二)人员要求:在四川省内具有常设机构,机构应拥有50名以上的注册专职律师(提供证明文件);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顾问团队(不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拟任的项目负责律师具有10年以及以上执业经验;熟悉民法典,在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销售货物等业务领域具有相关服务经验;团队其他律师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以上,合法有效且年检合格;
(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及其执业律师最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最近3年内法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的通报(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8日10: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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