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货比三家公告
一、招标需求: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3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下同)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需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接受协会自律管理。
三、投标文件送达:
1.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16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03日16时30分止,期间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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