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律所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 9:00——2023年11月6日14: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四)律所及律师社会信誉良好,每年通过年检,从未受到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监督监管自律组织的处罚;
(五)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争议标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代理案例);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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