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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疗事务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次)招标

  • 招标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招标预算:70万元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疗事务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第三次)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对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疗事务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第三次)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310Z3715215

二、医院采购编号:ZH2023FN0021

三、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疗事务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第三次)

、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1

医疗事务法律顾问服务

1

7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期: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外包:(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已购买本次公开询比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1031日至2023116领购公开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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