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内部管控制度规定,通过内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上述标段的服务单位包括表内所列主体及其各级下属公司(全资、控股、实际管理的公司)。第一标段中标律所应派出律师至城发集团提供坐班咨询服务,不少于半天/周,同时应定期向城发集团报送坐班工作报告。
注:本项目共三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顺序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如前一标段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后续标段评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被确定为中标人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本项目不得分转包。上述标段服务单位所列主体均包含其各级下属公司(全资、控股、实际管理的公司),若出现因国家政策、监管部门要求合并、分立等情形,导致部分业务无法订立合同或履行的,投标人承诺不向招标人及上述标段所列主体主张相关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
(二)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服务业绩。
(三)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提供过法律服务且口碑优良的。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当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在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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