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根据《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主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自主报价,采购人择优选定服务商。
本次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预算:24万元
4.采购内容:法律顾问服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必须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rbggzy.org.cn)注册,未注册的潜在服务商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缴纳社保人数规模在20人及以上(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社保证明),服务商须为本项目拟派至少一名负责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拟派的律师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社保证明);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团队主要负责人近两年有不少于三家与建筑公司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近两年建设工程类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少于10件);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律师有被聘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或被聘为党、政机关专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办公面积500㎡以上,专职律师人数达25认以上;
9.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0月01日至评审公告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0月01日至评审公告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评审项目;
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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