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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招标预算:20万元

院竞磋字[2023]第27号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就院竞磋字[2023]第27号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院竞磋字[2023]第27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项目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服 务 期:2年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位委托书(含联系方式、邮箱);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达到20人以上(提供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以及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3年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购买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