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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万元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2023101260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框架采购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项目编号:XM2023101260

5.概算金额:70万

6.项目类别:二类。

7.采购分类:服务类。

8.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9.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每个框架协议有效期以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金额的80%~120%时止或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达到12个月止。本采购项目的第一个框架协议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第二个和第三个框架协议采用续签方式实施,在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时,由双方确定是否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续签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不说明理由否定续签框架协议。经营部通过调查核实市场价格情况、供应商(诚信、履约、质量方面)履约评价结果及服务执行标准等内容形成报告,提交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是否续签框架协议。

13.框架协议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结果适用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各大集体企业(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及大埔、蕉岭分公司、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平远鸿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等)的法律服务内容。

14.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15.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号

标的内容及最高限价

预估金额

(万元6%税

常法坐班

常法培训

1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常法及案件代理

标包1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25万元/年;

2.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50

1名律师,每周坐班1次,每次1个工作日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法律意见书及常规法律尽职调查

标包2

1.法律见书:0.25万元/份;

2.常规法律风险尽职调查:3万元/份。

20

/

/

(一)标包划分: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分为2个标包。

服务内容及要求

标包1:

1.聘请一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担任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审核、法律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工作:

1)为采购方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查找法律依据,及时受理并答复采购方的日常法律咨询;

2)为企业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提示书、法治管理建议书等;

3)根据需要,向第三方发出律师函;

4)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所涉经济合同及商务函件、政府往来咨询文件等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对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法律风险预警及提示;

5)应公司要求,办理重大事项的见证或代为办理公证;协助调查相关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

6)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7)协助公司梳理合同标准文本库,协助制定及修编完善合同标准文本;

8)研究企业近年合同及案件情况,协助开展合同履约情况梳理合同履约风险问题,搭建合同履约风险管控机制及风险条款清单;

9)每季度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公司提供与企业管理、公司事务有关的最新的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或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提供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的半年及年度服务工作报告;

10)应公司要求,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其中,普法培训中,针对公司员工开展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不少于4次/年,每次培训时长半天,中标单位应每年协助公司制定当年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及时间;

11)协助公司开展法律集约化工作,提供驻点执业律师1名,每周到企业坐班1次,每次1个工作日;

12)指导并协助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13)其他与公司经营生产事务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2.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担任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纠纷案件的协商、调解、诉讼、仲裁、执行及行政复议等事务的代理人,直至案件终止(包括裁决、调解、案外和解、撤回起诉、执行完毕等)。

标包2:

1.常规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等重大项目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预估金额

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在标包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业务有效期内无实际需求情况,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四)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按对应标包的分项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法律服务合同》,采购人组织需求单位与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标包金额*N(N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数量)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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