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 采购条件
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施工□货物√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式
竞争谈判采购
1.3本项目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代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起债权清收及股东代表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以采购人服务需求为准)。
服务要求:代理诉讼程序。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且近三年年度检查考核合格;
(2)√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
(3)√在人员、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需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满三年以上;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合伙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其他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存在严重不良情形。
3.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 法律法规禁止参加的其他情形 。
3.3 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给于□经济补偿或√不予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依照下列标准 /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1日9:00时起至2023年10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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