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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 招标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包组二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LF0123GZ09QY30A/CGXM4419992309001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  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包组二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珠海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珠海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珠海市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10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中须至少有1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资深律师指从事律师工作5年(含)以上)。其中,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的服务团队(不含实习律师)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中须包含至少一名律所负责人或合伙人或派驻律师(需提供相关证明),主要服务律师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2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工作经验。

1.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或法律意见书或判决书或裁定书等诉讼、非诉讼相关材料):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提供涉及公司金融业务(含国际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同业金融业务、普惠金融业务、托管业务等业务,通过线下及线上(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产品与服务,其他涉及银行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项下相关法律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与投诉处理的经验(以上服务内容有其一即可)。

②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提供人事及劳动用工关系(含劳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营业大楼/网点购置(租赁)与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更新改造)及其他采购事项等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或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以上服务内容有其一即可)。

1.5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6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员所以外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提供承诺函)

1.9投标人遵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1.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11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各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7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8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9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20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1.2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10219时00分2023102717时00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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