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宿迁市兴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YCG[2023]001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分包一:1.3万元/件;分包二、三:10万元/年/家
(五)采购需求:本次拟选聘三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分包:
分包一:主要为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债券发行方面法律服务。
分包二:主要为宿迁鼎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天铭置业有限公司、宿迁润恒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兴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宿迁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宿迁信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宿迁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宏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包含服务期内可能新成立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相关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分包三:主要为除第一包、第二包之外的国投集团除债券发行外其他业务及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含服务期内可能新成立的其他子公司)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选投分包一申请人还应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并在证监会备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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