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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公司青岛分公司2023年-2025年某案件诉讼代理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 招标预算:139万元

中国铁塔公司青岛分公司2023年-2025年某案件诉讼代理服务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3年-2025年某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3年-2025年某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02-11-04D-2023-D-D2272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采购2023年-2025年青岛铁塔某案件诉讼代理服务。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100%,参选报价超出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139.19万元,税率按照6%测算,含税预算147.54万元,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4服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经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可以体现考核年度2022年结果为合格且加盖司法局专用章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扫描件。
如考核记录表还未进行2022年度考核的,须提供可以体现考核年度2021年结果为合格且加盖司法局专用章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其可以获得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承诺书。
3.4人员要求: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合伙人并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2)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不少于3年的执业年限。
注:
1)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证明材料。法律工作经验以法律职业资格证取得年份为准进行计算,即执业年限=2023-律师执业证号第6—9位数字。
2)合伙人证明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合伙人合作协议,副本或合作协议中能体现合伙人信息材料。
3.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列入青岛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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