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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5万元

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竞价采购
1.3.项目编号:GG-ZC-20231019-0022
1.4.采购内容:出具关于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划转三级子公司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2)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1.5、1.6
(3)单位:项
(4)数量:1
(5)采购预算单价(元):25000
(6)采购预算金额(元):25000
1.5.服务内容:
(1)为甲方吸收划转三级子公司100%股权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关于该项目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1.6.服务要求:中标人需指派1名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1.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1.8.付款节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人民币25000元,所报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且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此报价包含人员成本、管理费用、规费、税金(供应商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报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6%,此次报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6.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定;
4.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参加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经评审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5)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0.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1.经采购人对企业规模、信誉度等审核通过,并收到采购人邀请函的意向供应商才能参于本次报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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