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选聘和管理事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便笺〔2020〕—1)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经李冰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功能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比选,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择优选聘新一轮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现诚邀比选申请人参加功能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比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按照招商投资类面向社会选聘1个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李冰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功能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团队至少配备3名在职法律服务人员。
二、服务期限
为期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范围
(一)参与依法行政相关法律事务的前瞻性研究;
(二)参与重大决策事项、重点项目、重点调研课题的调研论证;
(三)参与重大项目、经济合作等的研究、论证、谈判和合同、协议的起草、签订等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重大、疑难涉诉或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仲裁案件和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的应对研究和处理,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七)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八)聘任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参选资质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备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2.法律专业毕业,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和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拟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人员律师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人员情况汇总表(需包含律师姓名、执业年限、职称学历、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2019年以来团队律师担任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平台公司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的印证材料;
(七)2019年以来团队律师代理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平台公司及事业单位参与应诉案件情况的印证材料;
(八)2019年以来团队律师参与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平台公司及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重点问题等法律服务的印证材料;
(九)2019年以来无任何有效投诉且未受任何行政或行业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律所就其商业信誉作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见比选文件。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1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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