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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2、比选内容: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参股、控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3、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2.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7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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