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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蛟河市司法局
  • 招标预算:246万元

蛟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蛟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72号-04;

2、项目名称:蛟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60,000.00 ,大写(人民币): 贰佰肆拾陆万元整;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采购需求:为各乡镇街(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民事法律服务;负责蛟河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区)、下属事业单位民事法律服务(医疗系统下属单位不包含其中)。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建设相关调研、培训、督察等工作;为行政活动办理合同证明、权利确认、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等等 (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8、服务期限:三年;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

(2)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 要 求 , 根 据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 16: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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