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招商港口2024-2025年度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0175147511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2023-10-1715:00:00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招商港口2024-2025年度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G1100000175147511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招商港口2024-2025年度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6、提交报价的最少供应商数量:3;
7、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否;
8、采购的范围及内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券融资工具(DFI),现选聘具备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DFI额度注册和DFI额度有效期内的发行工作。本项目拟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草案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服务期限:合同期从法律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DFI债券额度项下发行的债券品种到期兑付为止(预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以实际项目需求时间为准)。
10、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1、其他说明: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报价时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且按相关监管要求年检合格;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为债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报价时须提供不少于1个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提供服务协议,须提供协议合同主体页、盖章页,并体现服务内容,相关合同价格信息可模糊处理)。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被招商局集团或招商港口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⑤近三年(自报价截止之日倒推)有影响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务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⑥近三年(自报价截止之日倒推)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6、不接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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