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2023-2024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DL2023000107
2.项目名称:光明街道2023-2024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370,000.00元(其中A包300,000.00元、B包300,000.00元、C包300,000.00元,D包235,000.00元、E包235,000.00元)
4.最高限价:1,370,000.00元(其中A包300,000.00元、B包300,000.00元、C包300,000.00元,D包235,000.00元、E包235,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光明街道2023-2024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
1.0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原件备查;总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所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分为A、B、C、D、E共5个包组,依次评标,可兼投,不可兼中,已中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后续包组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 2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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