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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级律师库入库招标项目

  •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更好地满足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CPECC”)重大项目运行保障及处理更加多样、复杂法律问题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外聘律师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公司近年来外聘律师管理和使用情况,依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律师库建设情况,经批准,现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遴选公司二级律师库入库律师事务所。

招标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国内律师事务所总所,以及有驻京代表处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一级律师库内律师事务所,可以参加投标并取得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资格。)

 

标段 投标区域 名额 1 北京市 5 2 华东 6 3 华南 6 4 华中 6 5 华北 5 6 西北 6 7 西南 6 8 东北 5 9 国际 5 合计 50

注:1)国内各标段所覆盖省市为:华东,包括山东、浙江、福建;华南,包括广东、湖南;华中,包括河南、山东、湖北;华北,包括河北、山西、江苏、天津、内蒙古;西北,包括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西南,包括四川、云南、西藏;东北,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

2)投标人可同时参与符合条件的多个标段投标。

  1. 入库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注册成立,且截止开标之日成立时间满两年。

2、第1-8标段仅限国内律所总所投标,第9标段仅限国际律所投标。(国内律所总所指在国家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总所;国际律所为依法设立且在北京有代表处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10名以上实际执业的专职律师(不含实习律师,提供专职律师名单及律师执业证)。

4、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2)未被行业协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律所及律师)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及相关机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其他失信记录。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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