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03包律师事务所专项律师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03包律师事务所专项律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03包律师事务所专项律师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31240
1.3采购需求:选聘具有相关资格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4 服务期: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中标后15日内启动,至该债券获得正式发行之日止。
1.5预算金额:专项律师服务费预算10万元;
1.6付款方式:招标人在全额收到债券募集款项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的足额划付相关费用。
1.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具体服务地点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及项目团队具有为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经验,具备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近三年成功案例(提供专项法律顾问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
3.3拥有专业化的金融债券信用评级分析团队,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针对上述内容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项目专项法律咨询经验,并在至少3个以上二级资本债券发行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债券发行项目专项法律咨询经验,并至少参与2个以上二级资本债券发行项目专项法律咨询工作(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成员(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公司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转包第三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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