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231013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法律顾问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根据业务需要,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对法律顾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LYGFLZX-2023-09-009
三、采购项目内容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常规法律顾问服务、诉讼应诉代理等服务。具体范围包括:
1.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制订、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文书。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我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
(2)保障法律权益。对我单位行日常工作中的资金拨付、合同洽谈及签订、对外合作等进行法律监督,提出法律意见,保障我单位的权益;
(3)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我单位要求,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对外合同等提供法律论证、分析与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我单位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4)协助研究难点问题。受我单位邀请,不定期就涉及单位法律事务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法律咨询。我单位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包括不限于电话、微信、邮件、面谈等;
(6)协助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
(7)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2.诉讼应诉代理服务事项
应我单位委托,接受代理以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要求
(1)常规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每年3.8万元(含税)。
(2)法律诉讼服务费用。应诉代理服务,原则上一个案件发生的一审、二审(再审)等环节合并按一件计费。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200万元以下(含200万),每件最高预算控制价为5000元计付;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200万元以上按“一案一议”另行协商确定。法律诉讼服务费用按件计付,案件办结时支付。
采购预算控制价作为最高限价,常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诉讼服务费应分别报价,任意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曾因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服务质量的业务能力,熟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规则,选派的服务律师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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