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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我局拟对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比选,按低价中选的原则确定本次采购的服务机构。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报价方式:以总价报价,低价者中选

(五)服务要求:为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提供法律服务,详见下文。

服务内容:

1、应我局要求,就我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帮助我局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3、协助我局审查法律文书(含一般执法文书、合同审查及工程类法律文书、合同审查)或出具法律意见;

4、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开展法律培训讲座;

5、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尚未形成诉讼的行政、民事和其他纠纷,包括为甲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等;

6、应我局要求,派驻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按办公时间每星期常驻我局5个工作日,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服务要求:

1、比选单位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且拟派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应保持稳定,未经询价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凡是现场需要法律顾问的事务,皆须由拟派律师亲自出席或其团队内执业年限满5年的律师出席。

3、比选单位出具的任何书面文件皆须经拟派律师严格审核并签字。

4、比选单位应严格按照与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商定的期限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或提交书面法律文件。紧急情况下,在接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口头或书面通知后,拟派律师应在2个小时内到达通知的地点(惠州市内)提供法律服务。

5、比选单位应当于服务年度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报告。

6、比选单位需熟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规定,不得将本次采购的服务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服务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派驻至我局工作人员按办公时间每星期常驻我局5个工作日。

服务人员:

比选单位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本项目服务人员和派驻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并经我局同意。派驻至我局的1名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熟悉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二、比选单位要求

1比选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法律事务;入驻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供应商库。

2比选单位拟派遣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3、比选单位拟派律师须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代理业务的经验,在交通运输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4、比选单位必须在惠州市范围内设有注册(非委托)服务场所。

5、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项目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

三、比选报价文件的要求

参加比选单位必须编制比选报价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报价及服务承诺、满足比选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并办理及启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近三年来的业绩证明材料。

比选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盖单位章)。在封面处标注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评审时间

1、递交时间:20231013~20231020日(办公时间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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