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
预算金额:8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顾问费8万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具体案件代理费用见合同文本第五条。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就2023-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二)人员需求
本项目供应商需指定4名律师组成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但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指定律师,视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指派其他专业的律师参与。
(三)服务需求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代理诉讼、仲裁以及涉法涉诉案件等法律事务,协助处理信访案件、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法律事务;
6.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7.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8.办理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3年10月-2026年10月。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采购方根据供应商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工作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
(六)确定供应商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2022年两年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税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出的法律顾问未因从事相关工作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供应商提供派出人员未受处罚、处分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放于采购文件中)。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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