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单位
广东省广晟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广晟发展所属企业(含托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内容:为广东广晟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含本部及其下属6家四级企业广东省广晟韶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区广晟棚户区开发有限公司、韶关市浈江区广晟棚户区开发有限公司、韶关市广晟大宝山棚户区开发有限公司、仁化县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始兴县广晟棚改开发有限公司)、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晟生态城有限公司、广州市晟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1家律所提供一年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及其他群体事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对公司诉讼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要求,对项目进行相关法律调查(如尽职调查),出具法律调查报告;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提供项目退出法律方案,解决遗留问题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等(具体以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其中:
4.采购预算:24.5万元(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资质、资格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5 参与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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