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邀请函
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委托,拟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SCGZ[B]-2023-032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序号 |
包数 |
包号 |
内容 |
中选人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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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1 |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2日08:30-12:00,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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