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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外聘律师)(第二次)-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中国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外聘律师)(第二次)、比选编号:ZYJ1PL230829LMY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省公司《中国电信甘肃公司关于深化企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分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八五”普法规划的通知》要求,为了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平凉分公司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1.2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外聘律师)(第二次),需聘请1名长年法律顾问,为分公司本部及各县分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参与分公司重大合同审核、重大经营决策,代理分公司(含县公司)各类纠纷案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防范风险。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50000元(含税),采购清单清详见比选文件。

本次比选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1

评估产品编码:CP01734

评估产品名称:其他咨询服务

法律服务(外聘律师)

详见比选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50000元(含税)。

1.2.2 项目地点:平凉,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500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参选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6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顾问人员,必须具备专职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5年以上。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10  1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  10  12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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