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2023年律师库资格补充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2023年律师库资格补充入围项目(招标编号:HTCL-ZB-233179)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诉讼、非诉讼事务等。每家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包件投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中标人数量:
包件 |
机构范围 |
拟补充入围数量 |
包件一:农垦地区 |
农垦分行 |
不超过7家 |
包件二:西北部地区 |
大庆分行、齐齐哈尔分行、黑河分行、大兴安岭分行 |
不超过10家 |
包件三:东北部地区 |
绥化分行、伊春分行、鹤岗分行、佳木斯分行 |
不超过12家 |
包件四:东部地区 |
双鸭山分行、七台河分行、鸡西分行、牡丹江分行 |
不超过11家 |
注:1.如某包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拟入围家数的2倍,则针对该包件再发布一期公告。如实际参与某包件投标的供应商数量少于拟入围家数的2倍,则该包件按照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
2.入围供应商使用原则:采购有效期内依据我行授权管理要求,二级分行权限内的外聘律师事项,由二级分行在区域内入围供应商中选聘;超过二级分行权限或重大、复杂、疑难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外聘律师事项,由省行在全省范围内入围供应商中选聘。选聘方法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律师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选聘后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服务协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分所名义投标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并承诺对分所的业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主管部门年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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