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2023-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HZXZTB-FW-2023-1010;
采购需求: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为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合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服务 ;
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0元/年;
最高限价: 人民币180000元/年;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2 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 1 年。第一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如采购方同意续签的则可以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供应商拟派主要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律师、现场服务律师及辅助律师均应为专职律师,其中主要服务律师从业年限应在5年以上(含5年),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具有民商事业务、劳动法律业务、刑事业务实际从业经验,供应商应当为专职律师缴纳社保(社保查询记录应当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或以上);
2.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2.3投标人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信用记录良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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