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
(招标编号:ZYT-20230921-021)
一、招标条件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
本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
1.1、采购内容: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
1.2、预算金额:10.5万元(不含税);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中选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满足招标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服务地点:镇江市;
1.7、履约保证金:3000元;
1.8、采购目录是否界定:本项目需求在《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目录》有界定;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详见应答一览表,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签订过的类似业绩合同(法律咨询服务、案件代理服务等法律服务)至少1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5、人员要求: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1名常年总法律顾问及1名总法律顾问助理律师。指派的常年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工作不得低于15年(含),执业年限应在5年(含)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提供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履历,提供常年总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助理身份证扫描件、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b、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9、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0914:00到2023-10-1623:59
获取方式:
4.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206室。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采购适用)
4.2.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23时59分。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应答人访问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技术顾问联系电话010-67882255-3-3-2)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比选项目-项目参与-寻找商机”菜单搜索项目信息,选择“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下,找到项目,点击“购标申请”,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1)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详见比选公告附件。(2)支付成功后直接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须使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进行解压(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共享文档-下载中心中获取)。(3)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比选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申请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应答人,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等问题。注:建议应答人在应答过程中使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若因未使用联通手机号码造成应答过程信息接受不及时等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4免责声明:应答人应严格按照4.3.1的指引进行操作,未按指引操作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5供应商注册、帐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请拨打010-67882255转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314:00
递交方式:联通电子投标系统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10-2314:00
开标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206室
七、其他
比选公告(用于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K1-2023-11,采购代理编号:ZYT-20230921-02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采购内容:2023-2024年镇江联通法律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1.2、预算金额:10.5万元(不含税);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中选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1.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满足招标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服务地点:镇江市;
1.7、履约保证金:3000元;
1.8、采购目录是否界定:本项目需求在《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目录》有界定;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详见应答一览表,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2.应答人资格要求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签订过的类似业绩合同(法律咨询
服务、案件代理服务等法律服务)至少1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5、人员要求: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1名常年总法律顾问及1名总法律顾问助理律师。指派的常年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工作不得低于15年(含),执业年限应在5年(含)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提供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履历,提供常年总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助理身份证扫描件、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
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9、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3)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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