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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3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招标预算:30万元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3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3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WR2023-665-DX22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于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方针,推动企业稳健、合法合规经营,同时防范法律风险,正履行外聘律师合同已到期,现申请外聘律师服务项目的采购。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提供日常咨询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3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日常咨询服务预算不含税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专项法律服务预算不含税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长春市区及县域。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日常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00%;专项法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5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3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2名专职服务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资格证书、2023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计取。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16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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