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需要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并提供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所需要出具的申报及发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声明页,法律意见书,鉴证意见等(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2)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债券发行完毕。
(3)采购预算最高单价限价:1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在证监会备案(若分支机构参与询价,需提供总所或分支机构证监会备案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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