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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大峡谷公司吸收合并马鞍龙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4万元

   恩施马鞍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龙公司”)是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峡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大峡谷公司拟对马鞍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对吸收合并相关事项提供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恩施大峡谷公司吸收合并马鞍龙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 及磋商范围

(一)项目概况

1.人员情况:马鞍龙公司现有员工173名,其中:经营层领导3名;行政管理人员23名(包括营销、综合办、人资、纪检、安办、财务);酒店服务人员147名(包括前厅部、女儿寨酒店、峡谷风情酒店、峡谷轩酒店、安保、维保、采购)。

2.资产状况:截止2023年8月,马鞍龙公司资产总额42,020.20万元,负债总额66,459.4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4,439.25万元,资产负债率158.16%。

3.税务情况:马鞍龙公司资产总额中不动产(房屋+土地)账面价值 39,611.13万元,包括营改增前项目(税法述语称为“老项目”)24,287.01万元、营改增后项目(税法述语称为“新项目”)12,503.28万元、土地2,820.8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马鞍龙公司企业所得税前累计可弥补亏损14,070.60万元,2023年1-8月累计亏损2,878.53万元,截止2023年8月,企业所得税不做纳税调整的情况下税前累计可弥补亏损为16,949.13万元,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17.55万元。

(二)磋商范围

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供应商,对吸收合并事项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如下:

1.全面梳理在吸收合并过程中风险论证及法律分析;

2.协助沟通、制定吸收合并方案,拟定时间节点表,指导合并工作流程并出具相关备忘录;

3.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调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不动产、重要动产及无形资产情况、涉诉事件、审核相关资质及批准文件、相关协议、相关凭证;对外签署的重大合同;对外投资的重大项目及经营情况;审查目标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当地相关法律政策及应与委托尽职调查相关的其他内容等)

4.对重大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5.草拟、审核本项目会议决议、公告事项、相关合同及文件、合并协议等;

6.本次吸收合并如涉及申报,起草申报材料、进行交易申报及审核沟通;

7.协助并指导关于在吸收合并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人事和劳动关系移交、合同清理及未完成合同事项的承继事宜;

8.提供与前述事项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合作限:直至被吸收合并主体完成工商注销为止)

四、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五、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 项目需求

为恩施大峡谷公司吸收合并马鞍龙公司提供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范围

本项目控制价为148000.00元。

八、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湖北文旅集团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里的相关单位,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湖北省辖区内注册,成立时限达10年(含)以上,执业律师不少于50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法律服务范围应涵盖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领域,供应商应有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合伙人及其团队过往业绩出色,在办理相关业务方面有一定专长,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五)供应商派出的律师团队,其负责人应具有民商事及公司法律实务10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其有为国企提供至少5次以上类似法律服务的案例。

(六)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截图)。

(七)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盖公章)。

(八)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九、 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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