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L)招-07-20230914G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大理州公司2024-202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202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一签3年,甲方每年对供应商按季度开展过程性评价,并在当年前一个月对供应商进行结果性评价,评价合格的,继续执行下一自然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2022年考核合格。
2.投标人及其律所负责人、拟指派的法律顾问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相关证明)。
3.若投标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或者分支机构,投标时须提供总所对分所或者分支机构的投标项目授权文件原件复印件,另外分支机构除提交以上的材料,同时应提交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总所公章。
4.人员要求:服务期内应指派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15年以上(含15年),并且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且必须为事务所合伙人。
(2)其他组成人员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3年以上(含3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原件及合格有效的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信誉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官方网站及烟草行业限时禁入供应商库内进行查询、核实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