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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邀标公告(第二次)

  • 招标单位: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招标预算:7万元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我所于914日发布《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邀标公告》,由于在规定时间内应标单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现第二次发布比选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二)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发生;

(三)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协助甲方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五)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六)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培训

(七)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律师事务所须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行业协会行业处分。

(三)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主办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验,具有动物防疫法律服务经验。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行业协会行业处分。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2具有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经验和曾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的律师事务所。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预算金额:7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采购预算金额进行固定报价。如未按要求进行报价,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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