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及受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及受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项目概述: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拟采购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受理专项法律服务一项。成交供应商为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提供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受理等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承接业务的专业团队,熟悉政府合法合规性审查业务;
5、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12楼1209室。
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11: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12楼1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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