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律师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13万元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70000-ZB-2023-0143

标书号:CNM-ZB-2023-ZX-026

采购单位: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10-10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10-11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3-10-11 08:00:00

开标时间:2023-10-11 13:3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2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10470000-ZB-2023-0143)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01-10-JD0242-1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承揽合同纠纷案律师 代理服务 商务及鉴证咨询服务   1.000 转账 内蒙古冀东一厂  

 

收货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武川经济开发区大青山乡东马莲滩村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详情描述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冀东承揽合同纠纷案律师代理服务(以下简称律师代理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隆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一审诉讼程序。
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招标范围案件程序终结之日止
项目地点: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项目内容明细
项目名称:内蒙古冀东承揽合同纠纷案律师代理服务
招标内容:代理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
最高限价: 1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服务、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项目的能力(承诺证明,格式自拟);
3.1最近3年以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不良记录,且经营状况良好,;无法院判决后不执行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相关声明及承诺;
3.2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3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
3.4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4.在金隅集团、冀东集团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以及信誉较好的供应商;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有较强的执业团队、丰富的执业经历和优秀的执业业绩,履约能力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证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能够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资格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为准,网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10-10 17:00:00
2. 报价截止时间:2023-10-11 13:30:00
3. 开标时间:2023-10-11 13:30:00
4.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大青山乡东马莲滩村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八、投标保证金和账户信息
投标时缴纳0.2万元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5个工作日予以返还保证金;如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公司名称: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账 号:01-10-JD0242-1
九、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不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未执行或未履行合同;
2.疑似串标,且被阳光平台自动拉黑;
3.资格后审中发现参标单位间存在同一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关联性的关系,疑似串标围标;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5.投标人恶意报价扰乱市场价格。
十、中标结果公示: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网址:,如中标后15日内拒绝签订合同,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拉入集团黑名单。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