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报价比选公告
报价 比选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高新集团中期票据(中票B)专项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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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情况 |
嘉兴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不超过25亿元中期票据,债券期限 3+N 或不超过5年(含5年),计划通过公开报价比选选定一名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中期票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报价为一次性费用,于首期发行后支付,分期申报/发行或补充法律意见不另外支付,未发行成功亦不支付。若在中选后发行人单方面中止或终止申报、发行或最终未发行成功的,发行人无须承担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一切经济责任。报价包括法律服务费、文本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固定总价,最低价中标。 附件:1.投标函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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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高新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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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 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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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报价上限价 |
9.99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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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比选 要求 |
比选方式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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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律师事务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其他专业要求:需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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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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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按业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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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要求 |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①投标函(按附件1格式填写,明确工期、质量目标、报价、项目负责人等主要实质性响应条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文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等字样。投标人根据上述工程内容进行报价,现场自行踏勘,工程量自行核实,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中标原则为最低价中标;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表决认定报价文件雷同,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行为的;报价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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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地点 |
嘉兴市康和路1288号光伏科创园1号楼17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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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至2023年10月7日16:30时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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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27日 |
备注:投标资料受理时间: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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