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2月,江西交工集团因工程合同纠纷起诉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司至阿坝州中院。因本项目法律关系异常复杂,二审改判和办案难度较大。现由四
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建设台同经济纠纷案诉讼(二审)代理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熟悉类似技术工作、满足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经济纠纷案诉讼(二审)代理项
目。
(二)服务内容
与原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共同代理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
设合同经济纠纷案诉讼(二审)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四)项目地点
四川省阿坝州、成都境内。
(五)采购人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响应人具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二)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人
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或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
诉讼案件。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从业时间5年以上
汶马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经济纠份案诉讼(二审)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其他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组其他人员
需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从业时间2年以上)。
(五)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谈判。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谈判。
3.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
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赔犯罪记录。
4.参加此次谈判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三、谈判办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9月26日到2023年9月28日每日
10:00至17:00(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
费站汶马公司新办公大楼资产经营部(1-5室)报名,并递交承诺及声明函,同时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注: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二)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五、响应人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上午9:30-10:30时(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响应人必须将文件按要
求密封完好并以面变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费站汉
马公司新办公大楼三楼中会议室
(二)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谈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进
行报名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于受理。
议马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经济纠纷案诉讼(二审)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费站汶马公司新办公
大楼
联系人:唐先生、李女士
电话:028-87113130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
汶马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经济纠纷案诉讼(二审)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承诺及声明函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
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
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竞争性谈判以求晓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
非法口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响应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
的行为。
五、本响应人没有作为本案诉讼项目相对方的代理方
六、本响应人在参加此项目竞标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
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前三年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良
好履约,没有违法记录。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人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汶马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经济纠纷案诉讼(二审)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以任何方式、任何时间对他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
信息,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决不以任何方式、任何时间转移
含有本项目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本条长期有效)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选的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