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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国企改革审计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招标预算:40万元

(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改革审计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改革审计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1456

项目名称: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改革审计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对市属国有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投融资企业转型发展的要求,提供与专业化整合相关的各类咨询及法律方面服务,对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设计,全过程协助指导整合工作的推进实施及委托方要求的相关其他服务。服务地点:朝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所在地。服务对象:朝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400000元。执行标准:法律咨询服务成果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服务内容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朝阳市国资委专业化整合工作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审计机构做好专业化整合涉及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集中统一监管拟划转企业的相关审计工作(基准日由委托方另行确定)及委托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服务地点:朝阳市国资委、专业化整合拟实施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拟划转企业所在地等。服务对象:朝阳市国资委、专业化整合拟实施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拟划转企业等。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500000元。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行业标准,《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审计工作应当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审计机构完成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工资总额清算、2021-2023年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工作。服务地点:14户朝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所在地(企业名单见附件)。服务对象:14户朝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300000元。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行业标准,《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审计工作应当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002包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003包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