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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农业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农业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农业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YX-2024-0512

二、招标项目: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农业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限价:自筹资金,本项目基础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风险服务费:追索方案执行成效显著并达到追回货物或挽回损失目的的,挽回损失价值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不超过追回货物或挽回损失价值的10%进行收费,挽回损失价值1000万元以上得部分按照不超过超出部分的9%收费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新疆中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际公司)拟就某农业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择优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人报名时及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可通过网络报名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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