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自建房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309076
项目名称:浏阳市自建房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 万元(人民币)
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的委托,对浏阳市自建房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自建房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C-20230907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负责人”。
注:a、前文所称“前3 个月”特指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b、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3年09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07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楼)。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负责人”。
注:a、前文所称“前3 个月”特指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b、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浏阳市自建房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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