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法律服务(第三批)项目比选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法律服务(第三批)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N210
3. 采购人名称: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全风险代理(一审(含反诉)、二审、执行程序);
6. 本项目预算金额:债务金额3730830元;风险代理费最高上限58.96245万元,实际金额以中标人实际报价为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30830元(以本项目债务金额3730830元为基数,依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计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文件将被否决。
风险代理费按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7. 采购内容、项目基本概况为:
(1)采购内容:在起诉前调解,当庭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范围内,委托人与承办律师书面协商确定。
(2)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3)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案件完结为止。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满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包括: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 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比选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4)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比选文件。
(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10. 《比选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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