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为保障企业劳动人事的合理性、合规性而开展的专项法律咨询工作,需聘请具备一定资质的法律机构,拟启动劳动人事专项法律咨询公开比选。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①协助我司梳理、审核、修订劳动人事制度,为我司日常业务或法律行为提供法律咨询,以预防或减少潜在纠纷;②协助我司进行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培训、法律宣传;③依法以律师身份向相关部门调取证据、资料,协助我司与行政主管部门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事宜进行沟通协调,提供专项劳动人事法律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1.4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等于及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参选人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2.4本次比选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存在未履行完结的被执行信息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企业单位参选。
2.5参选人应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参选人2021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9参选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干扰采购工作秩序、获取(含试图获取)采购保密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的;
(7)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8) 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询价人终止合作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参选人应对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选资格。
2.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2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至2024年6月21日17: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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