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镇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0524Z-12-01-C23
项目名称:东升镇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需求: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处理群众信访事件、撰写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核、日常法律咨询、现场办公及其他法律服务,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风险研判,提示法律风险、发表法律专业意见,为办案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简要技术要求: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处理群众信访事件、撰写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核、日常法律咨询、现场办公及其他法律服务,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风险研判,提示法律风险、发表法律专业意见,为办案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 号)》,特别声明: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2.2)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 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 .1)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 202 4 年 6月18日至202 4 年 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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