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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 招标单位: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关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CS202406180008

项目申请单位: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选聘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202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1、本次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律师事务所至少选派1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培训、法制宣传、重要合同起草审核、行政决定材料审核、机关内部管理、涉法信访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法律服务费为7万元。

4、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服务期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5、法律顾问在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工作场所现场办公,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每周2个工作日。根据工作需要,在参与案件办理、出差调研、重要会议等工作期间,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应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向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派出的法律顾问。

项目完成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拟定服务费:

上限7万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1. 上传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证书,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超过15人,具备长期履约能力;

2. 上传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三年及以上),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3. 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和保密教育,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上传未有处分的说明)

(二)法律顾问

1. 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上传证明材料)

2. 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上传证明材料)

3.应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三年及以上),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上传证明材料)

4. 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上传未有处分的说明)

超市业务类型:

法律服务 ,

报名时间:

2024-06-18 17:25:00~2024-06-20 15:30:00

选取方式:

均价比选

申报时间:

2024-06-20 16:00:00~2024-06-20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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