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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专项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5万元

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服务类项目。

本发包项目 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投资估算 约 45万元 ,资金来源为 国有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发包人为 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hzgq202406204 。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发包规模: 投资估算约 45万元

发包范围: 本次合规事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7个板块,共13项成果报告和2项增值服务(培训、合规文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拟定集团未来三至五年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形成《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建议书》;梳理集团及各部门涉及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省、市、新区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及行业准则等,形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库》;对集团各个部门进行合规风险排查,制定《合规风险识别清单》;结合集团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制作《岗位合规职责清单》;协助集团及各部门完善配套工作流程,明确集团各部门每一项业务活动的管控流程,制作《流程管控清单》;针对每一项合规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建立集团《合规风险库》等。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以实际合同为准) 。

3. 竞包人及竞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竞包人资格要求:

竞包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

具备由司法厅(局)颁发的 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竞包人( 2019 年 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按合同签订时间)1项合同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2)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条款。
(3)竞包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如竞包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同时提交总所授权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本项目竞包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 , 则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其他分所不再参与此项目竞包。
(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里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3.2竞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派驻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证)和律师执业证书。

截止 2024年5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年限不少于5年;

3.3其他要求: 1)本 项目 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竞包人;拒绝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竞包的竞包人; 2)竞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包;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4)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条款。

4.发包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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