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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
  • 招标预算:20万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YHKL-2401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鼓励节能政第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申请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未经向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4)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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