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05破34号河南国基建设集团破产重整项目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破产重整项目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重整工作进展,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为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参与竞标的申报材料,管理人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竞标选聘。现将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登记机关为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46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二、工作范围与内容
为管理人在河南国基建设集团重整工作中提供所有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重整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管理人依法依规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登记、审核;办理各类案件,包括不限于起诉、应诉、仲裁
等,起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法律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等。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本次选聘的律师事务所需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具备一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2、申报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办破产或重整案件存量少于三件;
3、具有稳定的法律服务业务团队,派驻本案人数不得低于5人(需具有法定资质);
4、申报机构没有受到司法等行政机关处罚。
(二)优先条件
1、申报律师事务所派驻本案人数10人及以上的(需具有法定资质)优先;
2、申报律师事务所办理过建设工程类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优先;
3、申报律师事务所办理过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优先;
4、申报律师事务所办理过企业重整案件,且重整成功的优先。
四、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提交以下所有材料一式叁份,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1)有效的机构资质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机构简介,包括成立的时间、规模、业务情况等。
4、申报机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5、申报机构或从业人员以往参与破产重整案件工作经验、业绩的证明资料;
6、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情况,包括:(1)项目团队人员的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验、主要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2)项目团队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参与竞标本项目服务机构的团队优势;
7、参与本项目业务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职责分工及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
8、承诺函,应包括:(1)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准确;(2)承诺对履职中获悉债务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3)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等行政机关处罚,并出具规范执业的承诺;(4)承诺与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
9、申报要求的其他事项。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方式
1、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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